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流程(目录三)
一、申请程序
根据商务部《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4年第26号令),进口企业直接向江苏省商务厅申请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资料可送达或邮寄至省许可证事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135室
邮编:210008
二、申请流程
钢材、铝土矿、燃料油、铁矿石、氧化铝(后两者从2013年7月1日开始)请从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企业应办理电子钥匙(流程参见办事指南之“电子钥匙申领流程”).
企业凭电子钥匙登陆网上(http://www.licence.org.cn/ 进入“企业网上申领平台”)填写申请单并提交电子数据,同时寄送书面资料。
申请资料
(一)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见附件);
(二)进口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文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上证书、文件仅限公历年度内初次申领者提交);
(三)货物进口合同;
(四)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
(五)商务部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三、办理时限
省商务厅收到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申请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网上申请信息在收到正确完备的书面资料和电子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签发)
四、办理情况查询
书面申请的进口企业可登录省商务厅网站查询证书办理情况(www.jiangsudoc.gov.cn),点击结果查询—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栏目。网上申请企业可在申请系统中查到审批反馈。
五、证书领取
证书必须由进口企业工作人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领取。网上申请企业凭网上打印的申请表正本、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领取。及本人领证地点:江苏省外经贸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北京东路发证点(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省商务厅北门)。
江苏省进出口许可证事务中心:
崔岩 025-57710267
传真 025-57710264